全面认识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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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婚冷静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其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剩余2916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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