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儒家与法家政治思想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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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先秦儒家提倡“德治仁政”,重视君子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所起到的引导作用,希望君主“正己修身”,以自身高尚的品格来化育百姓,从而达到“无为而治”的效果。儒家虽然主张“德治仁政”,但并不反对法律在社会中所起的作用,只不过认为法治发挥作用的前提必须在礼制基础之上;法家反对儒家以“仁义”治国,主张以“法治”为衡量是非的标准,要“因道全法”,法律“必因人情”,使百姓从中获利,同时提倡用“轻罪重刑”的方法来达到“以刑去刑”的目的,法家也重视君主在社会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认为明君能够“置法自治,立仪自正”,充分发挥人臣之力,从而达到“无为而治”的效果。(剩余105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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