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法人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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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中国农村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其规定为特别法人。然而,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视为特别法人,目前仍有争议。本文通过分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起源、法律地位、经济性质,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性来源于其成员身份特别性、集体财产独特性、管理职能特殊性,以及组织环境稳定性。(剩余54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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