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范围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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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为损失补偿原则的核心实现机制,其在财产保险领域具有填补损害、防止不当得利的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通过划分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明确人身保险领域不得适用代位求偿权。因其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标准,其价值难以用货币衡量,故不存在超额补偿的风险。笔者认为,随着保险产品创新模糊传统分类界限,重新界定代位求偿权在人身保险中的适用边界,对平衡保险补偿功能、防范道德风险及统一司法裁判标准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剩余39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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