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犯违法性判断的方案建构

———以违法相对论为立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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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法秩序实然统一立场并未得到立法支撑, 在司法中也不具备践行条件。基于法秩序实然统一立场, 缓和的违法一元论所提出的一般违法性标准缺乏正当性和可行性, 可罚的违法性标准在实践中缺乏适用的空间和必要性, 导致对空白罪状未予以实质解释和对行政行为不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实践误区。法秩序应然统一立场符合立法和司法现实。(剩余16973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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