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健康保障的生态环境法典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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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保障公众健康既是生态环境法治的原初目的之一, 也是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要目标。这不仅要求生态环境法典在理念层面呼应“以人为本” 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宗旨, 也要求从立法目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等方面构建健全的环境健康法治体系。我国环境健康法治保障在理念实现机制、规范体系和监管体制等方面难以适应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环境健康法治需求, 困顿于“见物不见人” 之弊。(剩余21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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