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属性与规制:专家组织学位管理权的立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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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在学位管理体制中新增规定“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设立专家组织,负责学位评审评估、质量监督、研究咨询等工作”。这一规定确立了专家组织在学位管理体制中的法定地位与基本职权,为学位管理工作进一步专业化、科学化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剩余55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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