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位法》的性质、调整范围及其基本任务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是以宪法为根据,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服务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宗旨,以“落实立德树人”、实施国家学位制度为根本任务的专门法律。作为学位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学位法》具有教育领域法的一般属性。

一、《学位法》的性质

《学位法》是直接根据宪法制定的,是学位领域的“基本法”,是教育领域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兼有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双重属性。(剩余5364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