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帐号丨忘记密码?
1.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的“充值”按钮可以为您的帐号充值
2.可选择不同档位的充值金额,充值后按篇按本计费
3.充值成功后即可购买网站上的任意文章或杂志的电子版
4.购买后文章、杂志可在个人中心的订阅/零买找到
5.登陆后可阅读免费专区的精彩内容
问:
我与刘女士结婚后不久,共同签署了《房屋产权协议书》,内容是我自愿将名下一套50平方米的婚前房产赠与刘女士。该协议书我签注了姓名和日期,但一直未去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3年后,因感情破裂,我向刘女士提出离婚。刘女士同意离婚,但要求我必须先将《房屋产权协议书》约定的赠与她的房产过户给她。而我认为《房屋产权协议书》属于赠与,在未过户之前我有权撤销。(剩余318字)
登录龙源期刊网
购买文章
夫妻一方承诺给予对方房产,未过户前可否撤销
文章价格:3.00元
当前余额:100.00
阅读
您目前是文章会员,阅读数共:0篇
剩余阅读数:0篇
阅读有效期:0001-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