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化的实现路径
摘 要: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受法律控制是“法律至上”理念的具体体现,是规范政府购买行为的应然要求。实现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受法律控制,必须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立法发展,对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参与主体的具体行为规则进行建构,界定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权力边界;平等对待公共法律服务的承接主体,尊重承接主体的意志和权利;引入服务接受者为中心的思维,增强对社会公众需求的回应力,把公众的满意度作为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合同履行质量评价、合同续订等的必备条款;建立公平有效的竞争购买程序、合同管理程序与绩效评估程序,充分发挥多元监督机制。(剩余1486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