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的中心化结构与民法平等原则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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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基于对数百项中外判例的实证分析发现,民法平等原则实际规范领域较理论预期显著收窄:在“反对强加意志”类案件中发挥作用的实为自愿原则;在“夫妻平等或股东平等”类案件中发挥作用的实为公平原则。平等原则真正独立规制的对象是不合理的区分对待行为,即歧视行为,其规律性地发生于中心化结构的社会关系场域。(剩余168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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