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以劳代偿” 履行方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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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赔偿金“以劳代偿”在公益诉讼实践中面临着启动机制不明确、劳务范围模糊、监督履行困难等问题,应从制度设计上明确“以劳代偿”的适用条件与启动程序,科学界定劳务性质与范围,构建专家评估、社会监督与检察跟踪多元监督体系,并建立劳务提供与风险保障机制,为“以劳代偿”规范适用提供实践经验。(剩余48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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