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送养与拐卖儿童犯罪的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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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司法实践中民间送养与拐卖儿童犯罪的界分存在分歧,核心原因在于“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认定标准不统一。当前,相关司法解释性文件的部分规定已显滞后,学理解释亦不够具体,司法实践可操作性欠佳。为此,可从三个维度细化“是否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司法认定方法:其一,摒弃“以数额高低判定非法获利目的”的表面化思维;其二,转向“以民法人性视角与刑事物性视角判断”的实质化思维;其三,依托“以《民法典》登记程序为辅助依据”的兜底性思维。(剩余631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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