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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两部委

《关于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和管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大力培育乡村建设工匠(以下简称“工匠”)队伍,更好服务农房和村庄建设,现就加强工匠培训和管理提出如下意见。(剩余147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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