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广州中山两地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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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分别与广州市市场监管局、中山市市场监管局达成一致意见并分别签订了食品经营许可跨城互认协议。即日起,深圳与广州、中山两地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资质跨城互认改革,实现企业“一地办证、多地经营”。

根据相关规定,目前我国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且食品营业执照不能异地使用。(剩余10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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