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针对“调整认缴出资期限”“职业闭店人”“公司注销难”及虚假登记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12月30日对外发布《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2月10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办法》明确调整认缴期限公司范围,强化登记规范指引。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五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足五年或者已缴足注册资本的,无需调整认缴出资期限。(剩余335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