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未成年人恶势力组织犯罪的构成认定与涉案人员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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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恶势力组织犯罪案件时,对于成年人纠集长期脱离监管的未成年人,形成人数较多、以暴力、威胁为主要手段、意图谋求强势地位、非法影响的犯罪组织,若其行为已在一定区域或行业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且“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明显的,应当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组织。同时,应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通过构建“组织依附性——行为主动性——危害实质性”的认定标准,准确界定未成年人参与的恶势力组织犯罪性质及成员范围,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精准打击与依法保护的有机统一。(剩余546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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