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犯罪违法所得处置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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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基于“无人能因犯罪而获益”的理论,考虑毒品的特殊性,毒品犯罪违法所得数额是指实施毒品犯罪所获得的全部财物,包括所获利益和实施犯罪支出的成本,对毒品犯罪违法所得应实行连带没收,在特定情形下还可替代追缴合法财产。实践中,应当查清各层级制毒者、贩毒者的上下线交易情况,准确计算违法所得数额,避免重复评价而导致重复性没收。(剩余67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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