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侦查监督实践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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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检察机关开展侦查监督工作,应当聚焦发现、调查、纠正、固本四个环节。对发现的非法取证线索,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侦查机关非法获取的证据,经综合审查取证的方式、频次、后果等情节,认为达到使犯罪嫌疑人遭受难以忍受痛苦程度的,应当依法予以排除。非法证据排除后,需要进一步查清案件事实的,应当采取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等方式,补充完善证据链条。(剩余54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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