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评价的本质属性及其可诉性初探

——以学位申请的“论文评阅”环节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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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首次在学位领域的法律与行政法规中新增了“学术评价”概念,学术评价活动从传统惯习成为法律规制,具有了法定身份。学位申请中的学术评价属于研究生培养质量“出口管理”的重要环节,决定申请人是否能够获取学位证书。梳理历年来与学位相关的司法案件可以发现,司法介入学位纠纷通常回避了论文评价等实质性内容,使其成为司法实践中的灰色地带。(剩余1306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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