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车辆交通肇事的罪责刑相适应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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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涉及无人驾驶车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践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成为刑法亟需解决的问题。L5驾驶系统的车辆具有自主性、控制能力与可培养的辨认能力,并能够独立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对于其能否具有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学界存在肯定说与否定说的争议。可以将其类型化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法律人以获得法律主体地位进而成为犯罪的主体,独立承担刑事责任。(剩余66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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