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种子未经灭活,买卖加工构罪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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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非法买卖毒品原植物种子案,被告人张某奇等4人因非法买卖未经灭活的罂粟种子受到刑事处罚。法院查明,被告人张某奇、刘某安、张某通、佟某亮4人明知所购物品系毒品原植物种子罂粟,仍从盛某某处大量收购,用于食品调味和泡酒。经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鉴定,送检样品为罂粟科罂粟属的种子,送检种子未灭活。(剩余1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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