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超1.21亿元,刘连舸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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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连舸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对被告人刘连舸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刘连舸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剩余61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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