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十五种“能下”情形,体现鲜明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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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其中强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并明确了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及时予以调整的十五种情形。

细读规定中明确的十五种情形,有着鲜明的问题导向,精准锁定了部分干部德、能、勤、绩、廉与所任职务要求不符的具体表现。无论是“缺乏应有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还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乱作为”“在急难险重任务、重大风险考验面前消极逃避或者应对处置不力”,抑或是“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精神状态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敷衍塞责”,都与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背道而驰。(剩余5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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