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追索权保理合同的构造类型与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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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有追索权保理合同在实践中呈现出纷繁复杂的局面,保理人行使追索权的具体范围、权利行使顺序及权利能否同时主张等问题,在不同案例中均有不同的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66条试图对此加以规范,似有统一争议裁判标准的目标,但基于其任意性规范的性质,仍然未能覆盖有追索权保理合同的全部范畴,甚至对该条规则的解读也“百家争鸣”。(剩余156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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