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惩治防”监督体系提升企业纪检监督质效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推动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必须时时确保行为合规、廉洁高效。因此,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践,总结得出国有企业纪检监督质效提升工作应以体系先行,构建以惩戒、治理、预防为一体的监督体系,以此防范企业的廉洁风险,提升企业的监督效能,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剩余2837字)

目录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