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投资活动会计处理的探讨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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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背景

1.慈善组织的定义

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后简称《慈善法》)第八条对于慈善组织进行了准确定义,主要指依法成立、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1]。在实际操作中,2016年9月之前已成立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后简称“民非组织”),如宗旨和业务范围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2016年9月之后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设立为“慈善组织”。(剩余652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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