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冷静期法律适用研究及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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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

潘悦,女,辽宁抚顺人,青海民族大学,硕士,研究方向:民法学。

[ 摘要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一千零七十七条专门针对离婚的登记程序设置了30日的强制冷静期,对当前“闪婚闪离”的社会现象做出合理回应,对减少草率型、冲动型离婚,保障稳定完整融洽的婚姻关系,构建文明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剩余51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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