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闻“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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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岳麓书院里面保存着许多古碑,碑上镌刻着前贤的书法珍品和哲理名言,令人驻足。其中颜真卿所书一方碑,高约两尺许,宽约三尺,镶嵌于壁;字数不多,遒婉刚正,挥洒自如。内容是东汉马援的一句话:“马伏波云:闻人之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闻而口不可道也。”

落款注明写于大历三年四月,也就是颜真卿五十八岁时。(剩余9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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