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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主播属于劳动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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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息化的发展,网络直播已成为一种新兴的销售模式,可如果主播与经纪公司发生纠纷,那么双方要依何种关系处理呢?是劳动关系还是合作关系?郑州高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直播合同纠纷案件,对双方争议焦点——所签的合同是否为劳动合同做出认定。

基本案情

2019年,小文加入了网络直播的队伍,与河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传媒新主播合约,约定鉴于双方各自拥有各自独有资源达成合作,详细约定了在小文每月完成至少26个有效天直播情况下,公司为其提供保障佣金5000元,直播收入超过保底津贴的部分由小文和公司五五分成。(剩余16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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