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两项医学伦理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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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导报讯 11月28日笔者获悉,山西省在医学伦理领域有了系统性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研究伦理管理要求》与《医疗机构伦理审查委员会运行指南》两项地方标准已由省市场监管局出台。

据了解,两项标准各有侧重且相互衔接。《医疗机构临床研究伦理管理要求》从伦理管理的基本原则出发,对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架构、伦理审查实施细则和研究过程监督机制等内容进行全面界定,特别对审查材料完整性与知情同意书内容作出严格规定。(剩余9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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