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关于绿色原则司法适用难题的探讨

摘 要:绿色原则虽被确立为民法基本原则,但在司法适用中争议不断。绿色原则中“资源”与“环境”的内涵不清晰,致使其案件适用范围难以确定;受环境法的影响绿色原则的裁判功能也备受质疑;作为传统民法体系之外的新增原则,其与现有法律规则间应如何协调适用。首先引入效率原则对“资源”进行广义解释,认为其包含民事活动的各种资源;从民法本质理解“环境”,将“生活环境”概括其中。(剩余8995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