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帐号丨忘记密码?
1.点击网站首页右上角的“充值”按钮可以为您的帐号充值
2.可选择不同档位的充值金额,充值后按篇按本计费
3.充值成功后即可购买网站上的任意文章或杂志的电子版
4.购买后文章、杂志可在个人中心的订阅/零买找到
5.登陆后可阅读免费专区的精彩内容
摘 要:人工智能创作软件的普及掀起了人工智能创作热潮,与此同时,人工智能本身也正演变为新的犯罪工具。部分开发者利用人工智能歪曲、篡改、剽窃他人已存在的作品,牟取大量非法利益。基于刑法目的解释,这类行为的法益侵害程度与我国刑法规定的复制行为相当,已经构成智能化侵犯著作权罪的新形式。为了充分发挥刑法的规制作用,应尽快将《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复制”的概念扩大解释,以涵盖利用人工智能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剩余9377字)
登录龙源期刊网
购买文章
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侵犯著作权的新形式及其刑法因应
文章价格:5.00元
当前余额:100.00
阅读
您目前是文章会员,阅读数共:0篇
剩余阅读数:0篇
阅读有效期:0001-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