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背景下我国跨境数据流动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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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生效为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打破数字壁垒注入了新的动力。在习近平主席倡导的全球数字治理观的指引下,我国严格遵循RCEP的相关规定,但仍面临着跨境数据流动制度与RCEP相关规定不一致、数字安全问题严重、数字监管体系薄弱等困境。因此,我国应进一步完善RCEP与国内相关法律的协调度、建立健全数字安全机制与数字监管体系,以更好地符合RCEP的规则,为未来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做好充分的准备。(剩余110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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