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与长处方
处方是医疗活动中关于药品调剂的重要书面文件。《处方管理办法(2007年版)》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一张规范的处方包括前记、正文、后记。
1.前记包括预防、医疗、保健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费别(支付与报销类别),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毒性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患者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剩余47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