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房地产企业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

商品房预售办法使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收入划分为两个阶段,一是销售未完工产品,二是销售已完工产品,本文主要分析了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在这两个阶段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之间差异以及实务中的具体处理方式。

一、前言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周期长、投入大等方面,如果只凭借房地产企业的两种资金类型,即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无疑会给企业增加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预售管理办法使预收款成为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中重要的资金保障,这不但能够缓解项目长期开发成本的投入压力,还能够进行项目贷款的偿还,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空间。(剩余4700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畅销排行榜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