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隐性腐败的依法惩治与履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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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隐性腐败是相对于传统腐败犯罪而言,公职人员采用更加隐蔽、复杂、间接的方式进行“权钱交易”的行为,往往隐藏在看似合法的程序、商业活动或人际交往背后,这对司法查处和认定造成一系列困难。
主持人
逄政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持续保持打击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新型隐性腐败的依法惩治与履职机制”专题研讨会,对新型隐性腐败的主要特点、司法认定和检察侦查履职等问题进行研讨。(剩余354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