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取与低价强买之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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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会假借交易的表象掩饰、否认其犯罪行为,或以强迫交易罪进行轻罪辩解。为准确认定行为性质,一方面需要立足于案件的具体情境,穿透行为表象,准确归纳涉案事实;另一方面需要辨析其行为是否具备市场交易的基本要素,以此界分强取与低价强买,对于超出交易范畴的强取行为,笔者认为应以寻衅滋事定性。(剩余263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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