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以山东省昌乐县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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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不断提升、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人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文化遗产作为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在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1]”昌乐古为齐国首城,今为蓝宝石之都,历史悠久,物产丰饶,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剩余42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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