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平台未成年网红数字劳动现象分析
一、未成年“网红”数字劳动的概念界定
数字劳动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巩永丹在光明日报“把握数字劳动内涵及特征规范数字经济发展”一文中提道:“数字劳动是人们利用数字生产工具,对自然物和原材料等劳动对象进行加工和改造,进而创造出数字化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有目的的人类活动。从数字平台的参与主体看,既有专门从事数据工作的数字劳动者,如直播‘网红’、程序员、UP主、网络小说作家等,也有并不从事数据处理却生产数据的普通用户,如粉丝、游戏玩家、各类App用户等。(剩余554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