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刑事证据属性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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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它是指在涉罪未成年人的刑事诉讼程序中,由司法行政机关或特定社会组织等专门主体对其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性格特点等背景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司法机关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提起公诉、如何量刑及选择何种教育矫正措施的重要依据的制度。(剩余38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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