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约定“伤害自负”养老中心并非就能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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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律师:

我身患多种疾病,入住一家养老中心后,约定由专人护理。半年前,我在散步时因突然头晕、身边没有护理人员而倒地受伤致残。面对我的索赔,养老中心出示了我入住时与其签订的入住协议,并以已明确我入住期间因摔倒造成的医疗费用、残疾损失一律自负为由拒绝。请问:在养老中心没有提请我注意“伤害自负”内容的情况下,其所涉内容是否有效?

读者:钟东红

钟东红读者:

本案所涉“伤害自负”内容无效,即养老中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剩余2963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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