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自动投案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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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的具体情形。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然而,司法实践的复杂性远超法律条文所能详尽规定的范围,且法律条文无法详尽覆盖所有潜在的情形,也无法作出明确而没有争议的条文阐述。(剩余39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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