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拒付抚养费的理由不成立
打开文本图片集
现实生活中,当婚姻走到尽头,夫妻一方“因故”拒付子女抚养费的纠纷多发频发,尽管其中的理由不尽相同,有的还会令人产生“听上去好有道理”的错觉,但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无论借口多么“充分”,这种义务都无法免除。
对方有过错
【案例】 李女士与任先生认识不到半年就“闪婚”,婚后育有一个儿子。然而,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为琐事吵架,任先生甚至会对李女士拳脚相加。(剩余2009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