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学位法》增设课程学位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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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细化完善了现行学位制度,提供的开放性授权条款,可用于构建适应数字化、终身化学习型社会建设需要的课程学位制度。课程学位制度是以课程为单位的人才培养及相应的学位授予制度,存在八个方面的特点,具有六个方面的优势,能够缓解高等教育供给方式存在的诸多问题。(剩余58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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