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恋爱“骗取”钱财,受害方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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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2023年8月11日,我与网名“伤离别”的女子贺某相识,并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在交往的7个月时间里,我通过微信、支付宝多次向贺某转账近10万元,还向其赠送了手表、衣物等。上月初,我未能满足贺某提出购置轿车的要求,贺某便不再理睬我。我电话联系贺某后,她明确向我提出分手。我要求贺某返还我转给她的钱款,贺某以我是自愿赠与为由拒绝返还。(剩余2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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