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或不生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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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我与丈夫婚后已育有两个女儿,2021年,“三孩”政策出台后,经不住年迈公婆的催促,我们决定再要一个孩子。不久后我怀孕了,可我已经40岁了,属于高龄孕妇,在了解高龄孕妇面临的风险后,我很害怕。于是在未征得丈夫同意的情况下,独自到医院做了人流手术。丈夫得知情况后,以我侵犯其生育权为由将我告上法庭,要求我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剩余4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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