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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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0号),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在最小工作单元精准防控风险,总局研究制定了首批33项《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现予印发供参考。(剩余6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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