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助力涉案财物管理创新实践
——以山东泰安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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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标准化,涉案财物,泰安模式
0引言
对于涉案财物的保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随案移送”,涉案财物在公检法等办案单位之间流转。但涉案财物底数不清、流转不畅、处置不规范、信息不透明、管理资源浪费、造成损失救济不到位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1]。针对上述问题,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同年《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印发实施,各地开始探索建立集中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剩余416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