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学位法》的学术复核制度辨析与重构

——以“C9联盟高校”的章程校规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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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第四十条创新性地提出了学术复核制度:“学位申请人对专家评阅、答辩、成果认定等过程中相关学术组织或者人员作出的学术评价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学术复核”,学术复核为最终决定且学术复核办法由各学位授予单位制定。(剩余154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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